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(jù)“潮州網警”微信公眾號25日消息, 隨著網絡發(fā)展,個別網民通過網絡平臺故意發(fā)布虛假信息或評論,對社會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。
近日,廣東省潮州市公安局巡查發(fā)現(xiàn)謝某、張某、蘇某、蔡某、戴某等人先后在網上發(fā)布“被要求整改并需交38000元”“開面包店的給罰了五萬元”“賣豬腳圈的阿叔只罰5Q”“這邊工廠罰50粿條湯罰6”等未經核實或造謠的信息和評論后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對以上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。
潮州網警提醒廣大網民,網絡社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未經核實的信息不可盲目轉發(fā)傳播,更不能進行信息編造、傳播網絡謠言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。潮州警方將持續(xù)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,依法打擊處置網絡謠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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